山西新闻网生态频道讯 侯马市,是山西省最小的县(市、区)、处于临汾盆地汾河河谷污染带和运城地区新稷河污染带(新绛、稷山、河津)两大污染带交汇处,侯马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攻坚克难、负重爬坡中进入了2022年。
面对严峻的环保形势,侯马市谋划全局、细化措施,审议出台了《侯马市2022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方案按照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土壤环境综合整治三大脉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大气7大项31小项重点任务措施、水5大项25小项工作任务和土壤4大项工作任务。
在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面,《方案》要求加大七方面的管控力度:
加大工业企业管控力度,1、要落实停产规定、加大巡查检查频次、严控企业颗粒物、S02、NO2、CO排放、强化保洁抑制扬尘;2、要按照错峰生产管控方案和应急减排清单要求,对重点企业再挖潜能再降负荷;3、要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检查,在规定时段内实行高温时段差异化错时生产;4、要提升工业企业绩效水平,鼓励创建A、B级及引领性企业,D级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工业涂装必须达到C级及以上水平;5、要严格“散乱污”企业整治,健全其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认定标准和整治要求;6、要强化工业源治理,开展一次分类分行业的环境标准化规范化治理,开展一次砖瓦、炉窑、铸造、工业涂装等行业专项整治行动;7、要强化绩效分级管理。对重点行业,按相关指标严格执行绩效分级,对其他涉气行业企业,根据排放水平,制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
加大工地扬尘管控力度,1、要严格做到“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100%围挡、裸土和易扬尘材料100%覆盖、施工道路场地100%硬化、驶出车辆100%冲洗、土方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2、要渣土运输车辆必须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必须按照指定时段指定路线进行运输,并分批实施电动车辆替代;3、要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落实临汾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
加大道路扬尘污染管控力度,全面开展道路修复,减轻因道路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扬尘污染;增加保洁车辆、强化清扫保洁;每月开展一次城市大清洁行动。
加大车辆运输管控力度,通过优化通行线路、规范物流园(区、点)建设、规范车辆管控点建设、全面开启各车辆管控点的电子眼监控设施、规范通行证管理、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加强油品质量监管等措施实施车辆管控。
加大散煤管控力度,开展“回头看”巩固现有清洁取暖成果、发挥网格员作用,继续实施燃煤、燃煤炉具等“清零”行动、对农业大棚热风炉和粮食、烟草、食用菌等燃煤烘干炉窑开展专项排查、强化电煤储存场管控。
加大餐饮服务行业管控力度,所有餐饮行业严禁使用煤质燃料、产生油烟的必须加装油烟净化装置及独立电表、严厉查处油烟净化装置不达标、不正常运行现象、坚决取缔露天烧烤等。
加大其它面源污染管控力度,对秸秆禁烧、禁止焚烧生物质物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推进“五堆”(土堆、渣堆、沙堆、煤堆、垃圾堆)扬尘治理、站台扬尘污染管控等其它面源管控等方面也做了具体要求。
在水环境综合整治方面,《方案》强调五个强化:
强化水源地保护工作,分别按照时间节点,规范化建设隔离防护设施;在水源地合适场地设置县级水源地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组织人员编制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完成水源地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水源地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中涉及下裴庄水源地(位于曲沃县)环境问题,派专人赴曲沃县协调整治;完成2021年度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评估工作;加强对上马驿桥水源地、南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日常执法巡查工作;高村水源地、张村水源地因原有供水户已全部接入城市自来水,废弃多年。组织对两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撤销工作;完成对上马街道办事处卫家庄村地下水型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分;按照规范化建设保护区标牌、隔离防护设施,对划定的保护区进行环境问题整治;对上马街道办事处卫家庄村地下水型水源地水质进行93项全分析检测。
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重点实施沿浍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站和浍河水质改善治理工程(铜厂段)委托第三方运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所有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站和浍河水质改善治理工程(铜厂段)配套建设双电路,保障24小时不间断运行。
强化河流管控工作,加强沿河取水管控工作,严禁工农业非法取水、严禁农灌退水入河、禁止河道内农田使用农药化肥和加强河道外农田农药化肥废弃包装物管理;严格执行山西省汛期城市污水处理管控措施,减少污水入河;浍河二库,在确保行洪安全的前提下,实施调水(调水水质在地表水Ⅲ类以上),不间断对浍河侯马段生态补水;要求环境监测部门发现汾河、浍河自动站水质数据超标时及时推送,侯马市水防办接超标预警后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环境监测部门每月一次对各农村污水处理站、浍河水质改善治理工程(铜厂段)和侯马市政通污水处理厂出水口等开展全部指标的监督性监测,对汾河相关五个断面三项考核指标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
强化污水处理管理工作,开展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范围内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排查清掏行动;开展“查、清、治”工作,检查并建立台账、彻底清掏、对设施隐患问题全面整治;保障污水处理厂三项考核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达到地表水Ⅲ类;把侯马市政通污水处理厂列入重点用电单位,确保24小时不间断运行;提高城市中水回用率,达到临汾市下达的目标要求。
强化涉水企业执法监管工作,12月底,重点涉水企业,尤其是接入市政管网的涉水企业和铸造、制药、化工等行业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接入市政管网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后出水水质不能达到Ⅲ类的企业建设回用处理系统,全部厂区回用;厂区排水管网进行雨污分流彻底改造,原则上一家企业只允许保留一个雨水口,其余雨水口全部封堵;鼓励纳管企业建设中水处理回用系统,生产生活用水全部处理后回用;加强对全市所有涉水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不外排。
在土壤环境综合整治方面,《方案》明确四项工作任务:
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达到侯马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1851.0亩,农产品达标率97%以上的要求。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食品加工储存用地或者农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是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工作,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要求;未依法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或经评估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未经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后仍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要求的,不得纳入用地程序。
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控工作,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实施动态更新;严格执行自行监测制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制定自行监测计划,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对其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宁永鹏 张玉芝)
责任编辑:高雪婧